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组):
根据冬期施工期限划分原则,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 ℃和最低气温低于-3℃时即进入冬期施工。为了加强冬期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督检查,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现对冬期施工提出如下要求:
一、凡涉及冬期施工的项目监理部(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并进行审核,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冬期施工方案中必须明确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二、各项目监理部(组)必须组织关于冬期施工的专项学习,如《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2010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冬期施工手册》及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相关规范、条例及强制性条文等,形成监理部(组)详实学习记录,并在11月份监理月报中明确项目涉及冬期施工的内容和相应措施。
三、监理人员必须严格依据审批同意的冬期施工方案督促、检查各项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现场施工的监控力度,严格实施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监督,把好主体结构工程和内外装饰装修关键部位的质量验收关。尤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严格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做好防火、防漏电、防煤气中毒等项工作的检查,严禁使用自制电炉、电热褥,凡使用电器设备者,人离开房间必须切断电源并注意吸烟引起的火灾。
请各项目监理部(组)务必按照上述要求认真落实,杜绝冬期施工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圆满完成监理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