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准备并做好2018年冬期施工监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工程监理部       发布日期:2018-10-29       浏览量:1525      

公司各项目监理组:

根据冬期施工期限划分原则,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对冬期施工的要求:凡进行冬期施工的工程项目,应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对有不能适应冬期施工要求的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研究决定。

为了确保各项目监理工作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和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顺利地开展,保证冬期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现对冬期施工监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项目监理组必须认真组织《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及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相关规范、条例及强制性条文等的学习,对本项目计划于冬期施工的内容进行统计,并制定预控措施;要求各监理组就上述内容的学习情况形成详实的学习记录,并在11月份监理月报中详细汇报本项目涉及的冬期施工内容和相应措施。

二、进入冬期施工前,各项目监理组必须根据本项目冬期施工计划,提前做好冬期施工的相关预控工作,如:编制或完善冬期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提前编制或完善冬期施工专项方案,认真审核冬期施工方案中的施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督促冬期现场消防器材及有关质量、安全设施的配备到位。

三、进入冬期施工后,全体监理人员必须严格依据审批的冬期施工专项方案,监督、检查各项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履行监理的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职责,加强现场的监控力度,把好主体结构工程和内外装饰装修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督及质量检查关,确保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尤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严格并认真执行住建部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按审批方案落实专项检查、验收工作,并建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记录;另要加强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排查工作,严禁使用自制电炉、电热褥,人离开房间必须切断用电器的电源,并注意防止因吸烟引发的火灾,预防并杜绝任何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冬期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6个100%”和“七个到位”落实现场措施到位,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据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请各项目监理组务必根据气象情况,及时、认真落实上述要求,落实情况将

做为公司四季度工作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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